2025 年 1 月 17 日本应标志着准备期的结束。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Regulation (EU) 2022/2554)开始全面执行,欧盟各地的金融实体都被要求全面满足其要求。监管机构传达的信息很明确:没有过渡期,没有宽限期,没有任何借口。
十四个多月过去了,情况令人警醒。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欧洲中央银行(ECB)和各国主管机关(NCA)已经开始了第一轮监管评估。它们的发现印证了许多合规专业人士的担忧:大多数金融实体充其量只实现了表面合规。策略已经通过,治理架构也已指定,但运营层面的实质内容(工具、数据、经过测试的流程)并没有准备就绪。
基于监管观察、行业调查以及我们与数十家欧盟金融实体的直接合作,我们识别出了五个反复出现的结构性合规差距。这些并不是个别情况。它们影响着大多数机构,从一级银行到中型投资公司都不例外。本文将详细剖析每一个差距,解释它为何持续存在,并给出一条具体的整改路径。
⚠️ 监管背景
ECB 的《2025-2026 年监管优先事项》明确将 ICT 风险和数字运营韧性列为重点关注领域。EBA 对 DORA 实施情况的同行评审定于 2026 年第三季度进行。欧盟 27 国的各国主管机关已经发布了现场检查的初步结果。尚未解决这些差距的机构将面临监管行动,这并非理论上的可能,而是有着明确的监管时间表。
差距 1:严重
信息登记册不完整
监管要求
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第 28(3) 条要求金融实体维护一份完整的信息登记册(RoI),涵盖使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所提供 ICT 服务的全部合同安排。欧洲监管局(ESA)于 2024 年 1 月发布的实施技术标准(ITS)规定了确切的数据模型:15 个相互关联的模板,包含 100 多个必填字段,涵盖实体本身、ICT 服务提供商、合同安排、分包外包链、所支持的业务职能以及风险评估。

监管机构的发现:大多数机构都已经建立了登记册,但数据不完整、不一致,或者结构有误。最常见的缺陷包括:
- 缺少分包外包链。第 28(3)(a) 条要求实体不仅要识别其直接的 ICT 服务提供商,还要识别关键或重要职能的整个分包外包链。大多数银行只记录了一级服务提供商。当云服务提供商将数据托管或安全监控分包出去时,这条链在登记册中是看不到的。
- 实体标识符错误或缺失。ESA 的 ITS 要求提供 LEI 代码(如有)、使用 ESA 分类代码的实体类型,以及受监管实体的 NCA 标识符。许多登记册中只有自由文本形式的公司名称,没有结构化标识符,导致这些数据无法用于监管报告。
- 不具备 xBRL-CSV 导出能力。ESA 已规定 RoI 必须能够以 xBRL-CSV 格式报送,这是一种供监管报送系统使用的结构化、机器可读格式。在 Excel 或 SharePoint 中搭建登记册的机构,无法生成有效的监管报送文件。
- 业务职能映射存在缺口。每一项合同安排都必须与其所支持的业务职能以及关键或重要职能相关联。各机构经常把 ICT 服务提供商映射到部门,而不是映射到其自身 ICT 风险管理框架所定义的具体业务职能。
“信息登记册不是一项文档工作。它是 ICT 第三方风险监管所依赖的数据基础设施。不完整的登记册会削弱整个监管框架。”
EBA《关于 DORA 实施的讨论文件》,2025 年
为何持续存在:登记册的复杂程度极具迷惑性。各机构把它当作一项采购工作(列出您的供应商),而不是一项数据架构工作(用达到监管级别的数据为您的整个 ICT 供应链建模)。ESA ITS 数据模型要求 15 张表之间保持关系完整性,而这是电子表格无法强制实现的。
差距 2:高风险
ICT 第三方集中度风险未被量化
监管要求
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第 28-30 条要求金融实体评估因依赖 ICT 第三方而产生的集中度风险。第 29(2) 条特别规定,实体必须识别并评估由分包外包产生的风险,以及多项关键职能依赖同一服务提供商或一小部分服务提供商的情况所产生的风险。实体还必须考虑可替代性,即是否存在替代服务提供商,以及迁移是否可行。
监管机构的发现:集中度风险分析即使存在,也往往是定性的、流于表面的。各机构承认它们严重依赖少数几家云服务提供商(通常是 AWS、Microsoft Azure 和 Google Cloud),但并未开展 DORA 所要求的定量分析:
单点故障
大多数银行无法识别:一旦某一家 ICT 服务提供商发生重大中断,哪些关键业务职能会同时受到影响。服务提供商与业务职能之间的映射并不完整。
可替代性评估
Art. 29 要求分析是否存在替代的 ICT 服务提供商。很少有机构针对其关键 ICT 服务提供商记录替换的可行性、迁移成本或锁定因素。
跨实体依赖
集团层面的集中度风险(即金融集团内多个实体依赖同一服务提供商的情况)几乎从未被汇总。监管机构期望看到合并的集团视图。
退出战略缺口
DORA 要求针对关键 ICT 服务提供商制定书面退出计划(Art. 28(8))。大多数机构在合同中只有通用的退出条款,却没有包含时间表、成本和测试结果的可操作退出战略。
为何持续存在:集中度风险分析需要横跨采购、IT 架构、业务连续性和风险管理的数据。在大多数机构中,这些数据分散在由四个不同部门掌管的四个不同系统中。没有统一的 ICT 风险平台,这种分析在结构上就不可能完成。
差距 3:严重
事件分类标准未落地执行
监管要求
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第 17-20 条建立了一套全面的 ICT 相关事件管理框架。第 18 条规定了具体的分类标准(已编入 ESA 发布的事件分类监管技术标准 RTS),金融实体必须据此判断某一事件是否属于“重大”事件,从而是否须向 NCA 强制报告。该分类是一项涵盖七个维度的多标准测试:客户影响、数据完整性、受影响服务的关键程度、经济影响、持续时间、地域范围和交易影响。
监管机构的发现:各机构都有引用 DORA 的事件管理策略。它们也更新了事件响应程序,加入了向 NCA 报告的内容。但真正的分类,也就是实时判断某一事件是否越过“重大”门槛的运营机制,并没有嵌入工作流程:
- 阈值定义含糊。RTS 要求设定定量阈值(例如受影响客户的百分比、以小时计的持续时间、失败交易的数量)。大多数机构只以定性方式定义阈值(“相当数量的客户”),或者根本没有校准阈值。
- 报告时限未实现自动化。DORA 要求在分类后 4 小时内提交初始通知,72 小时内提交中期报告,一个月内提交最终报告。一旦某一事件被归类为重大事件,这些截止期限就必须自动触发。在大多数银行,时限管理靠手工完成,甚至根本不存在。
- 分类决策随意。SOC 分析师没有系统地应用七项标准测试,而是对严重程度做出主观判断。这会导致少报(以规避监管审查)或迟报(因为没有人确定是否达到了阈值)。
- 缺少对重复发生事件的汇总。第 19(4) 条要求,对于单独来看未达到重大门槛、但合起来构成显著模式的重复发生事件,必须予以报告。几乎没有机构实现了汇总逻辑。
“拥有事件响应策略,并不等于具备可运行的事件分类能力。监管机构检验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ECB《监管通讯》,关于 ICT 风险的观察,2025 年
为何持续存在:DORA 下的事件分类与传统的基于 ITIL 的严重程度模型有着根本区别。DORA 分类是一种具有法律后果的监管行为(强制报告、监管跟进、可能的处罚)。大多数事件管理工具是为 IT 运维打造的,而不是为监管合规打造的。
差距 4:显著
韧性测试计划存在缺口
监管要求
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第 24-27 条建立了强制性的数字运营韧性测试计划。第 24 条要求所有金融实体维持一套与其规模相称的全面测试计划,作为其 ICT 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对于被 NCA 认定为重要的实体,第 26 条要求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威胁导向渗透测试(TLPT),并按照 DORA 第 26 条及其配套的监管技术标准实施。
监管机构的发现:年度测试计划在纸面上是存在的,大多数机构早已开展了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但 DORA 对测试计划的要求远远超出了既有的做法:
| 测试要求 | 常见差距 | 合规标准 |
|---|---|---|
| 董事会批准测试计划(Art. 24(2)) | 测试由 IT/安全团队规划,未经董事会签批 | 董事会每年正式批准测试范围、频率和方法 |
| TLPT 范围界定与执行(Art. 26) | 没有 TLPT 计划,或 TLPT 范围未覆盖所有关键职能 | 按照 DORA 第 26 条每 3 年开展一次 TLPT,范围覆盖所有已识别的关键职能 |
| 基于情景的测试(Art. 24(6)) | 只有漏洞扫描;没有基于情景的测试或压力测试 | 情景测试涵盖 ICT 服务提供商故障、网络攻击和数据丢失等情景 |
| 测试发现项的整改跟踪(Art. 24(5)) | 测试发现项用电子表格跟踪;没有正式的整改时间表或上报机制 | 所有测试发现项都有整改负责人、时间表、复测和董事会报告 |
| 第三方测试人员的独立性(Art. 26(8)) | 同一家公司既做审计又做 TLPT;独立性未经核实 | 独立的外部测试人员,资质有书面记录,且不存在利益冲突 |
| 对 ICT 服务提供商的覆盖(Art. 24(4)) | 测试计划只覆盖内部系统;第三方服务被排除在外 | 测试涵盖由第三方提供、支持关键职能的 ICT 服务 |
为何持续存在:脱节发生在安全测试(由 CISO 管理的技术工作)与 DORA 下的韧性测试(由管理机构监督的治理工作)之间。DORA 要求将测试计划纳入 ICT 风险管理框架,由董事会批准,并将其结果反馈到风险评估中。大多数机构从未把这些流程连接起来。
差距 5:普遍存在
合同安排缺少 Art. 30 强制条款
监管要求
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第 30 条详细列出了与 ICT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签订的所有协议中必须包含的强制性合同条款。对于支持关键或重要职能的服务提供商,要求还会进一步扩大。该条至少规定了 14 项不同的合同条款;对于关键职能服务提供商,还额外规定了一组强化要求,涵盖审计权、退出战略、分包外包控制措施以及数据存放地承诺。
根据 Art. 30,ICT 合同中必须出现的 14 项以上强制条款:
1. 对全部 ICT 服务的清晰描述(Art. 30(2)(a))
2. 数据处理地点和存储(Art. 30(2)(b))
3. 带有定量服务水平的 SLA(Art. 30(2)(c))
4. 事件报告义务(Art. 30(2)(d))
5. 业务连续性条款(Art. 30(2)(e))
6. 终止权和通知期(Art. 30(2)(f))
7. 数据访问、返还和删除(Art. 30(2)(g))
8. 与主管机关的合作(Art. 30(2)(h))
9. 不受限制的审计权和访问权(Art. 30(3)(a))
10. 分包外包的条件和审批(Art. 30(3)(b))
11. 全面的退出战略(Art. 30(3)(d))
12. 参与韧性测试(Art. 30(3)(e))
13. 数据安全措施和加密(Art. 30(2)(i))
14. 过渡和迁移协助(Art. 30(3)(f))
监管机构的发现:差距巨大。大多数现有 ICT 合同都早于 DORA,是在 DORA 之前的监管框架(EBA《外包指引》、当地 NCA 的要求)下谈判签订的。合同整改计划(即系统性地修订现有合同、加入 Art. 30 条款的过程)要么尚未启动,要么进展过于缓慢:
- 大型超大规模云服务商的合同最难处理。各机构反映,AWS、Microsoft 和 Google 已经发布了部分回应 Art. 30 的“DORA 附录”,但这些标准化文件往往不能完全满足该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在不受限制的审计权和分包外包审批方面。
- 没有逐条款跟踪。大多数机构没有系统化的方法来跟踪每份合同中包含了 14 项以上强制条款中的哪些。评估由法务团队逐份合同手工完成,没有任何结构化的数据输出。
- 续约时间不匹配。许多 ICT 合同的期限长达数年。各机构在等待合同续约时再引入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条款,这使它们在续约日之前一直处于不合规状态,而续约日可能还要 2-3 年才会到来。
为何持续存在:大规模的合同整改是一项浩大的法务和采购工作。一家中型银行可能有 200-500 份 ICT 服务提供商合同。对照 14 项以上强制条款审查每一份合同,与可能抵制的服务提供商协商修订(尤其是在审计权和分包外包控制措施方面),并跟踪整改计划,这些都需要专门打造的工具,而不是一个法务团队加一张电子表格。
自我评估
DORA 就绪度评估清单
请使用下表,对照五个关键差距领域为贵机构做基准评估。请如实评估:监管机构也会如实评估。

| 差距领域 | ✓ 合规是什么样子 | ✗ 不合规是什么样子 |
|---|---|---|
| 信息登记册 | 完整的 RoI:全部 15 个 ESA 模板均已填写,分包外包链已完成映射,LEI 代码已校验,xBRL-CSV 导出已测试并完成报送 | 基于 Excel 的供应商清单,只有公司名称,看不到分包外包情况,不具备监管导出能力 |
| 集中度风险 | 针对每一家关键服务提供商的量化依赖分析、有书面记录的可替代性评估、经过测试的退出战略,以及向董事会报告的仪表板 | 只有“我们依赖 AWS”这样的定性表述,没有量化影响分析,没有退出计划,没有可替代性评估 |
| 事件分类 | Art. 18 七项标准测试已嵌入 SOC 工作流,定量阈值已校准,报告时限已自动化(4h/72h/1mo),重复发生的事件已汇总 | 更新后的事件策略引用了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但没有可运行的分类机制;分析师主观判断严重程度 |
| 韧性测试 | 经董事会批准的测试计划,按照 DORA 第 26 条界定 TLPT 范围,已执行基于情景的测试,测试发现项均有正式跟踪,并附有整改时间表和复测 | 只有年度渗透测试和漏洞扫描,没有董事会批准,没有 TLPT 计划,测试发现项只写在 PDF 报告中,无人跟踪 |
| Art. 30 合同 | 所有 ICT 合同均已对照 14 项以上强制条款进行审查,整改计划附有时间表,每份合同均逐条款跟踪,并有谈判状态仪表板 | 合同早于 DORA,没有系统化的条款审查,坐等续约周期,未经差距分析就接受了超大规模云服务商的附录 |
⚠️ 为您的评估打分
如果贵机构在其中 3 个或更多领域处于“不合规”一侧,您就面临收到监管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ECB 针对 ICT 风险的现场检查方法涵盖全部五个领域,各 NCA 也正在开展专项审查,重点关注信息登记册和事件分类的就绪度。
解决方案
Venvera 的差距评估工具如何弥合这些差距
这五个差距并非偶然。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根本原因:各机构在彼此割裂的电子表格、文档和通用 GRC 工具中管理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合规,而这些工具并不是针对 DORA 的具体要求打造的。Venvera 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专门打造的。

自动差距评分
Venvera 的差距评估引擎从 DORA 全部五大支柱对贵机构进行评估:ICT 风险管理(Art. 5-16)、事件管理(Art. 17-20)、韧性测试(Art. 24-27)、第三方风险(Art. 28-30)以及信息共享(Art. 45)。每个支柱都会根据数据完整性、流程成熟度和证据质量获得一个合规评分。
可直接提交董事会的报告
生成管理层摘要,把技术性的合规差距转化为管理机构能够理解的业务风险语言。支柱级仪表板、显示长期进展的趋势线,以及与监管基准的对比,全部都可以导出为 PDF,用于董事会材料包。
信息登记册模块
完全结构化的 RoI,强制执行 ESA ITS 数据模型。内置全部 15 个模板,提供 LEI 校验、ESA 实体代码查询、分包外包链映射和一键 xBRL-CSV 导出。不再需要在电子表格里辗转腾挪,数据模型本身就会确保完整性。
整改跟踪
每一个识别出的差距都会成为一个可跟踪的整改事项,带有负责人、时间表、优先级和关联证据。随着数据的录入和流程的记录,进度会被自动衡量。任何差距都不会淹没在电子邮件往来中。
合同条款跟踪器
按合同跟踪 Art. 30 条款的覆盖范围。14 项以上强制条款中的每一项都可以标记为已具备、缺失或部分满足,并链接到相应的合同章节。仪表板视图显示您整个合同组合的总体整改进度。
事件分类引擎
专为 DORA 设计的事件分类,将 Art. 18 七项标准测试内置到工作流中。定量阈值可配置,报告截止期限自动计算,NCA 通知模板已预先设置好格式。重复发生事件的汇总也已实现自动化。
为什么专门打造很重要
通用 GRC 平台把 DORA 当作一份控制措施清单。Venvera 把 DORA 当作一个数据架构问题,因为它本来就是。信息登记册是一个关系型数据库。集中度风险需要对服务提供商依赖关系进行图分析。事件分类需要一个规则引擎。合同合规需要条款级别的跟踪。这些是工程问题,而不是清单问题。
时间线
监管倒计时已经开始
了解监管日程,对于确定整改工作的优先顺序至关重要。以下是应当驱动您差距弥合时间表的关键里程碑:
| 日期 | 监管里程碑 | 对您意味着什么 |
|---|---|---|
| 2025 年 1 月 17 日 | 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开始执行之日 | 自该日起必须全面合规。没有过渡期。 |
| 2025 年 4 月 30 日 | 首次 RoI 报送截止日期(大多数 NCA) | 向 NCA 提交信息登记册。数据质量问题被标记出来。 |
| 2025 年下半年至 2026 年上半年 | 第一波现场检查(ECB、各 NCA) | 针对 ICT 风险管理框架、事件响应能力和测试计划的专项审查。 |
| 2026 年第三季度 | EBA 对 DORA 实施情况的同行评审 | 跨司法管辖区评估。各 NCA 面临展示执法成效的压力。预计审查将更加严格。 |
| 2025-2028 年 | CTPP 认定与监督框架 | 为关键 ICT 服务提供商指定牵头监督机构(Lead Overseer)。这直接影响您的集中度风险分析和退出规划。 |
“DORA 不是一部金融实体可以在纸面上合规、然后寄希望于监管机构不会注意到实际差距的法规。监管方法旨在检验运营实质,而不是文件形式。只有策略而没有能力的实体将被认定为不合规。”
基于 ECB 银行业监管优先事项和 EBA 指引的分析
关于本文
本分析基于 ECB、EBA 和各国主管机关公开发布的监管出版物,并结合了 Venvera 支持欧盟金融实体实现 DORA 合规的直接经验。所识别的五个差距领域反映了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和多种机构类型中观察到的规律。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监管建议。金融实体应就其具体的 DORA 义务咨询合格的法律和合规专业人士。监管解释可能因司法管辖区和实体类型而异。文中对监管出版物的引用基于截至 2026 年 3 月的公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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